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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律师事务所服务承诺书
2、规范案件受理程序。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,办理书面委聘手续,公开业务范围、收费方式和监督投诉电话。
3、强化律师注册管理。律师事务所根据案情需要,指派注册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;不得指派非注册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办案。
4、履行告知义务。经办律师必须向当事人解释委托合同条款、律师费的构成和依据、律师与委托人双方的权利义务。
5、避免利益冲突。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利益冲突双方当事人的委托。
6、保守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。不得利用执业中获知的隐私和商业秘密牟取不正当利益。
7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。不挑词架讼,依法据实提供辩护和代理意见。
8、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。经办律师应告知委托人办案策划,将拟定的律师函、辩护词或代理词等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,便于当事人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。
9、反对不正当竞争。不得通过夸大事实、隐瞒情节、包揽胜诉等手段争揽业务,确保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10、完善自律机制。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,对经查证属经办律师过错造成委托人投诉的,律师事务所将分别情况,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收的律师费。